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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前幾天,圭圭在幫我回應朋友的留言時,說,我的書封面女生就是我的自畫像。這讓我想起了去年,受邀擔任台中縣文學獎廣告代言的情形。
  那天為了拍出能上得了版面的照片,我史無前例的把臉上的肌肉笑僵了,而記者先生小姐們更是浪費了不少時間和底片(啊,都數位化了,哪有底片),尤其是文化中心陳主任,他拿出專業相機,卡喳!卡喳!卡喳地快速連環拍,想必是沒有半張滿意的吧,於是他突然用哄小孩的口吻,說:「這封面上的女生是誰呀?」(我那本散文集,當時就被置放在鋼琴上當襯景。)主任是想舒緩我僵硬的表情吧?可我更心虛了,答說:「是經過美化的我啦!」
  如果,早在十年前出現這本書,我想我還可以回答得理直氣壯,說,「嗯,她就是我呀!」不過,現在當然大不同了。
  這兩年漸漸學會接受一個事實,人,不可能恆常停留在某個境界。無論是最理想最完美的,或是最落魄最不堪的,時間,會改變一切。有了這樣的體認之後,對於隨時在消逝的人事物,也許才能慢慢釋懷吧。
  啊,話題似乎扯遠了。
  今天,與大家分享的,是一張朋友幫我畫的速寫,還有一張畫室老師為我畫的鉛筆素描,乍看,兩張的差異相當大,怎麼看都不太像同一個人吧?
  不過,就我自己來看,這兩者在某個程度上來說,其實都還滿像的。
  很難把兩者混為一體嗎?這樣吧,不妨閱讀我的《非凡女》一文,也許就會相信囉。  
  喔,聽到我的代言廣告了嗎?不要受騙了,其實,我平日講話不是這樣子的啦!
           2007.4.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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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心彤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