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圖 ◎鍾玦   2005/8.16台灣日報副刊

  又有服務生告訴我,某某人想認識我,卻怕碰釘子,說我「很冷,很難接近」的樣子。
  這樣很好,要持續對一個人的崇拜、欣賞,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太靠近,遠遠地就好,保證能一直擁有霧裡看花的特效。又何苦讓想像破滅呢?
  也許妹妹深諳這個道理吧,每當我喋喋不休,描述著誰誰誰如何對我大獻慇懃的景況,她總是斜睇著眼,無限同情的表情說:「哎!擱來一個目睭脫窗的!」

  關於我的人氣,妹妹如此形容:「只要小不點一聲令下,各路英雄豪傑馬上聚集而來。」至於我何以在職場上招來令人豔羨的人氣,妹妹們總是故做疑惑狀,搬出一堆理由充數。
  「我看那些人八成弱視!」
  「一定是燈光太暗,氣氛太美的關係!」
  「該不是迷上妳烏溜溜的長頭髮吧?」
  
  有時我被挑起興致,也一起參與熱切討論,就像談論的是別人的長短;姊妹們七嘴八舌之後,通常只有一個結論,「唉!可憐啊!是被妳哀怨的歌聲騙了。」
  至於為什麼我的歌聲會哀怨到令人崇拜的程度,確實費解。也許是經年累月浸泡在愛恨皆入骨髓的情歌裡,少有機會在人面前露出暢快的笑容,因而給人的錯覺吧。儘管有些時候,我的確會感染旋律裡的情傷,把下台後的臉色也弄得憂憂鬱鬱的,但其實我是更愛笑的。小時候,由於愛笑,被同學叫成「拉希」。那是布袋戲的甘草人物,永遠快樂的臉龐上是一雙笑瞇成細縫的眼睛。即便到了高中,我顯得一派文靜,笑起來卻仍舊難以收拾。記得有一次軍訓課中,全班為了某句話一起笑開了,待大家收起笑聲時,我卻還兀自咯咯咯笑個不停,硬是在全班注視下捧著肚子表演笑功,其實我心裡好著急,擔心再止不住笑會遭到處罰,我邊痛苦地笑邊偷瞄這位嚴厲出名的教官,只見她臉上一副想笑又不笑的怪異表情,說:「再笑!打斷妳的牙齒!」

  如今,卻有人迷戀我「哀怨悽楚的氣質」,還把我的形象歸入「飄逸非凡 」之列,而我倒也樂在其中,享受因誤解而引來的一切愛慕與呵護。

  現實中我的真實原型,恐怕就只有親密的家人得以窺見了。
  「妳的愛慕者看見妳這副德行,不嚇死才怪。」妹妹口中的德行,說的是我懶散散地歪在沙發或床上,有時看電視看報紙有時翻小說,有時發呆神遊四方,卻必定有一隻忙碌的手,勤奮地將各種零食塞進嘴裡的那種景象。尤其到了天寒地凍的時節,厚厚的棉被裹起我的身體,只露出縮著脖子的頭和一雙手 ,依然一手翻小說,一手抓芒果乾、汽水片⋯,有時實在太冷了,雖然裹著棉被還直打哆嗦,妹妹說,那副德行看起像是毒癮發作的人正在食嗎啡呢,還說 ,我就是中了這些垃圾零食的毒才長不高長不胖,難怪被叫「小不點」。
  「小不點」其實沒什麼不好,至少依我親身的經歷看來,這天生嬴瘦的身軀,著實令我佔盡便宜。「需要被保護」的假象,從高中的護理課就露出一些端倪了,那時每逢護理演練,三十三公斤體重的我很自然成為各組人馬爭奪的對象,而我只須好整以暇地躺上救護架,等著她們摩拳擦掌地將救護架抬起⋯ 。也難怪後來,看在那些自詡大男人的眼中,我總顯得如此「飄逸非凡」,以致激起他們「保護弱小」的英雄心理。好像除了美美地坐在鋼琴前彈唱,我什麼事都無須做似的,往往就連手裡拎著的譜袋,也有人搶著提。其實,我哪有那麼弱呀!在家裡,我只要靠著一點智慧和一些蠻力,一個人就能搬動大大小小的傢具,給居家環境來個乾坤大挪移。

  有時我懷疑自己有雙重人格,什麼時候會跳出什麼樣的性格,自有其調整機制。找幾個老師談談年少的我,必然得到截然不同的說法。如果,不幸找到的是國中教我英文的老師,他的臉上必定會出現「往事不堪回首」的表情。因為 ,我不但在上課時,偷偷在課本的掩護下研究跳棋,害他即使用盡全力對著棋盤跳腳,仍跳不破塑膠製的棋子而氣得七竅冒煙;還曾經帶頭躲在學校後操場,上演了一齣「全班失蹤記」,回到教室後,全班罰站接受藤條處分,當打到我前面一位同學手上時,藤條忽然戲劇化地應聲折斷,老師氣得甩掉半截藤條,頭也不回地走了。可憐全班四分之三以上的同學全挨了藤條,而罪魁禍首的我卻逃過一劫。到了二年級,我被編入好班的第一次月考,恰巧是這位無辜的老師擔任監考,只見他定定地瞧了我一眼,就又退回門口,推了推眼鏡,把班級門牌仔細再核對一遍,然後走進來,搖搖頭說:「那,這一定不是好班 !」偶爾,想起這位老師,心中難免有愧。只是那時導師怎樣也不相信,在她的評語中,我「文靜好學,乖巧守分」,怎麼會跟「帶頭搗蛋」扯上邊呢 ?而調皮的記錄,其實還有一則,那回全校大掃除,我被分派到水塘裡洗課桌椅 ,竟把桌子翻過來當船划,玩得不亦樂乎。這種對塘中孔夫子雕像的大不敬,當場獲得了現世報:一根突出的鐵釘深深畫破膝蓋,留下了至今仍舊清晰的疤痕。


  我的膽子小,容易怯場,不愛發表意見,就算在班會的總務報告裡說沒幾句話,也能面紅耳赤。偏偏,翻開高中畢業紀念冊,卻能看見班長語重心長寫下的幾句話,「祝⋯⋯畢竟,這世上能讓我氣得發抖的,沒幾個人⋯」因為我竟敢公然在班會上抗議她專斷的行事作風⋯。


  如今,每當有人用傾慕的眼神對我,我便會想起那段遠赴桃園成衣廠工作的日子。那時工廠裡成天播放〈梨花淚〉、〈煉獄兒女〉⋯⋯,而我放在宿舍床邊的電唱機卻唱著秋霞的第二道彩虹〉、包美聖的〈釵頭鳳〉,再不然就是木匠兄妹的〈YESTERDAY ONECE MORE〉⋯⋯,晚上等澡堂沒人了,我就抱著吉他,將空曠的澡堂當成了音效室,自我陶醉地唱起來;當大夥兒三三兩兩扯天說地的在飯廳門口等開飯時,我則獨自捧著李清照,沿著牆邊來回踱步,口中尚且念念有詞,我以為再找不出比我更有氣質的女工了,可回想起大家看我的那抹眼神,我一定是被看成了異類,說不定還是個很欠扁的「怪腳」。


  昔日的「怪腳」,今日的「非凡女」,不知道何者才貼切?


  這天,我又忘形地將拖鞋穿出趴拉趴拉的音響,母親從廚房探出頭來,說 :「女孩子家走路要端莊一點」,我還是慣常的回答:「在家有在家的走法,出外有出外的走法⋯⋯」沒錯,出了門無須刻意,也非是偽裝,如同該哭該笑那樣自然,一切盡都符合我飄逸的鋼琴師形象 。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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