停筆三年沒碰觸文學獎,今早從聯副宇文正小姐的臉書上發現,今年聯合報文學獎發生了作品模仿與抄襲的爭議,

正鬧得沸沸揚揚。其中曲直還不很明白,只想單純說說對於模仿與抄襲的看法,我以為,模仿是學習的起步方式,

有如習畫初期的臨摹吧,讀書習文一如讀畫臨畫,都在於從別人的經驗裡吸取自己需要的養分,模仿不難,難的是

,能否將之內化成為自己的血肉骨骸,而非一味地只穿戴別人的影子。

至於抄襲這件事,我個人是超反感的,記得投身征戰文學奬的前幾年,在某屆台灣文學奬裡讀到一篇不只似曾相似

且是很熟悉的文章,原本心裡還嘀咕著,怎麼可以一稿兩投,還都得獎?翻遍書櫃,找到多年前的中時文學奬,才

發現作者並非同一人,而文章除了人稱,性別的你妳不同之外,連標點符號都不放過,可以說是一字不漏的抄襲徹

底了。

 

這樣的抄襲法其實很笨,而讓人百思不解的是,若地方小獎還說得過去,(畢竟文章是看無止盡的!),但這般曾

獲得大獎的文章被拿來再次參賽,評審竟然毫無察覺,還讓他過關得獎?抄襲者領獎時,想必心中也正在嘲笑那些

評審笨吧?那時有股衝動,很想出面舉發,但顧及某種理由,最後不了了之。那兩本文學奬作品集,也早就從書櫃

裡汰舊了。我想,當時若舉發,那麼在文壇引發的波瀾勢必更洶湧了吧。

既然參賽當然希望得獎,但若非靠真才實學,而是以不正當手段摘取,就算瞞過評審與讀者,也騙不了自己的良心。

從前參賽,總是勢在必得,但我當然有自知之明,只在台中市台中縣奪獎,因為我知道柿子要挑軟的吃啦!也是取巧

!^___^,而諸如聯合文學奬之類的就給更厲害的作者去爭了!

雖然現在是局外人,但還是希望文學獎在評審制度上能更周全進步 ,千萬別樂壞那些偷人心血的抄襲者才好。

2013.10.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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